为贯彻落实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沙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特别防护期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浏阳市生态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浏阳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特别防护期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切实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市经信局在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期间,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特别防护期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浏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特别防护期领导小组,由局长邓科建任组长,党委委员、联合工会主席陆伟光任副组长,邹燕、李强、李勇、刘小春为成员,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工业企业废气排放监管工作。根据市环保局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停产限产企业名单和有关函件,督促有关工业企业按要求限产停产;对不按要求执行限产停产措施的企业,依法实行断电。加大工业企业环境执法监管频次和力度,确保火电、水泥、化工、建材等涉气重点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重点加强对浏阳市宏宇热电有限公司的现场监管,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和可靠供电、供热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是完善应急体系建设。按照重污染天气有关应急预案构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确保能够迅速、及时地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停产应急措施,并引导公众做好卫生防护。
四是加强舆论宣传。在乡镇、街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工业企业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自觉履行义务,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